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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慧大讲堂】公司、个体户、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有啥区别?今天统一回复!

时间:2021/4/29 17:40:35 来源:广慧会计

01

企业与公司

在工商登记中,有的组织形式属于企业,但并不属于公司。

这么说吧,与企业相对的是“事业单位”,二者的差别是:企业(包括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比如医院。

企业除包括了公司以外,还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不包括个体户。



02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



03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地位不同。

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设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则依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调整。


税收管理不同。

税局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则严格得多。



04

总公司、分公司

公司其实就是公司,因为有分公司的关系,所以叫做“总公司”,但是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出了啥事儿都是总公司担着。



05

母公司、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享有独立法人地位,都是公司,只不过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方(或者说控股股东),二者之间是投资关系。

在集团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概念使用的较多。


06

法人和自然人

法人不是自然人意义上的人,是对公司、企业这样的组织的一种拟人化说法。

这里我们常常提及的那位“法人”,其实是“法定代表人”做一个区别。

法定代表人是一位“自然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但其实“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是法人,但是个体户、分公司都不是法人。


07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常说的公司,其实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一种有限公司,叫做“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以《公司法》来说,二者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但一个大方向就是有限公司适用于中小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规模比较大(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08

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可以只有1名股东,这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另一家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有“公司”二字,因为它不是公司,是企业。


09

内资公司、外资公司

其实外资公司是和内资公司相对而言的,就是投资者身份不同而已。

外资公司其实是一个总的概念,具体还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10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组织,也是为了盈利,但不具有“法人”资格。

常见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企业”,承担的就是无限责任;

而“有限合伙企业”有两种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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